于谦简介明朝_于谦古代明朝于谦的简介

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 ,汉族,浙江杭州府钱塘县(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)人。明代大臣、民族英雄。

永乐十九年(1421年),于谦登进士第。宣德元年(1426年),以御史职随明宣宗平定汉王朱高煦之乱,因严词斥责朱高煦而受宣宗赏识。后巡抚河南、山西。宣德五年(1430年)又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、山西等地。明英宗时因入京觐见时不向权臣王振送礼,遭诬陷下狱,因两省百姓、官吏乃至藩王力请而复任。

土木之变后,英宗兵败被俘,他力排南迁之议,坚请固守,升任兵部尚书。明代宗即位,整饬兵备,部署要害,亲自督战,率师二十二万,列阵北京九门外,抵御瓦剌大军。

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,他以“社稷为重,君为轻”,不许。也先无隙可乘,被迫释放英宗。和议后,于谦仍积极备战,挑选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,又遣兵出关屯守,边境得以安宁。当时朝务繁杂,于谦独运征调,合乎机宜。其号令明审,令行政达。他忧国忘身,口不言功,平素俭约,居所仅能遮蔽风雨。但因个性刚直,招致众人忌恨。

天顺元年(1457年),英宗复辟,大将石亨等诬陷于谦谋立襄王之子,致使其含冤遇害。

明朝于谦有着“救时宰相”的美称。明朝于谦的成就主要体现在政治、军事、文学和思想四个方面。众所周知,“两袖清风”是明朝于谦的代名词,于谦不仅在生活中主张清廉,同时他在政治舞台上依然秉持清廉的作风。于谦为官期间,他敢于为民请命。只要有作奸犯科者,于谦绝对会毫不留情的惩处打压。

《明史》曾赞扬于谦说:“谦忠心义烈,与日月争光,卒得复官赐恤。公论久而后定,信夫。”从这句评价词中得知,于谦是一位忠心而忠烈的士大夫,于谦的精神如同他写的《石灰吟》那般正直不阿。虽然于谦死的很冤枉,但是世人都知道于谦是被冤枉死的。等到儿子于冕为于谦沉冤昭雪之后,于谦复官赐祭,并被追封谥号为忠肃。除此之外,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被世人称为“西湖三杰”。

于谦性格刚直,平时态度清高,做事认真,得罪了不少人。比如当初主张南迁的徐有贞、都督张軏、太监曹吉祥等人。这些人恰好又是拥立明英宗复辟的主力,于谦的命运可想而知。石亨也曾经是于谦一手提拔起来的,却因为一些过节,对于谦又怕又恨。”

明英宗本来是想留下于谦的,认为于谦其实对国家有功。但徐有贞说:“不杀于谦,此举为无名。”正月二十二日,于谦、王文、舒良、王诚等六人被处决,家人免死充军,家财入官。最初给六人的裁决是凌迟处死,明英宗说:“从轻决了,去其手足罢。”

可怜于谦,忠心为国,最终落得亡身败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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